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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建筑垃圾產業化發展程度
2022-12-22 11:15
俄國學者在1946年提出了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概念,并對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的各項基本性能進行試驗研究。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包括混凝土、砂漿和磚瓦,因此眾多的專家和學者圍繞著建筑垃圾混凝土再生骨料做了大量研究,為再生混凝土的研究和應用做出了巨大貢獻,制定再生混凝土方面的標準規范。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澳洲悉尼等城市已將將再生骨料應用在混凝土生產方面。
美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研究開始的非常早,是相關綜合處理更早的發達國家之一,早在二十年代初期就對廢舊道路產生的廢舊瀝青進行了再生利用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到目前為止,由于長時間的研究實踐,美國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方面,已經走在了各個國家的前面,形成了全面、完整的政策和法規及管理規范,據統計,美國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率已經接近100%,且其舊瀝青混凝土廢料的回收利用率也為100%。
日本的各種資源十分匱乏,其領土面積的狹小使其更加重視建筑垃圾資源化的回收利用。而且日本也是對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政策和法規更為完備的國家之一,其從二十世紀初期就一開始規范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相關規范和法規,對建筑垃圾尤其獨特的定義,到現在在建筑垃圾廢棄物回收利用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得到明顯的提高,1995年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已超過65%,在二十一世紀其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更是達到90%的高利用率。
我們從美國和日本的建筑垃圾綜合資源化利用的成功經驗可以看到:它們對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都有政府通過法律法規來控制,從建筑垃圾產生的源頭開始處理,利用其長期研究實踐的成功回收技術,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更終實現建筑垃圾資源化,建筑行業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在中國的建筑廢料管理起步較晚,始于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只在少數大城市進行了建筑廢棄物處理的試點。面對日益增加的巨量建筑廢棄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于1995年通過了《城市固體垃圾處理法》,首先從法律上開始了對產生垃圾的建設部門做出了規定,必須繳納城市固體垃圾的相關處理費用,該規定雖然對建設的處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卻不能處理掉已經產生的巨量建筑垃圾,因此,此法規并未從根本上解決建筑垃圾破壞環境影響生態安全的問題。
近些年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難題日益受到政府、企業和科研院所的注意,日漸意識到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課題的研究實踐的緊迫性,開始圍繞此課題開展了許多探索性的研究和實踐嘗試。
從總體來看,中國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面的研究處于初級階段,雖然隨著政府和企業的日益重視,但是研究起步時間尚短,研究成果尚且不夠豐富,需要研究和實踐驗證的地方還有很多,因此,參與建筑垃圾研究方面的工作者應再接再厲,綜合國外對建筑垃圾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與我國建筑行業的實際相結合,走出一條中國的建筑垃圾再生資源化利用的新路來,目前,建筑垃圾資源化應用主要還存在如下問題:
(1)對建筑垃圾定義和分類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對各種建筑垃圾的不同作用沒有一個系統的研究,中國的建筑垃圾已經產生的總量和每年繼續產生的量沒有明確的官方統計,各種文獻各執其詞,建筑垃圾的產生量變化幅度太大,沒有可信的準確數值。
(2)缺乏系統的科學理論支撐。目前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研究文獻很多,但缺少對建筑垃圾應用的長期研究,對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與天然骨料生產的建材產品耐久性能方面的對比試驗較少,大部分研究只是淺層的對只管現象的描述,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方面的標準也不夠完善。
我們應該看到,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開展建筑垃圾再利用方面還存在很大的差距,今后的任務還很艱巨。隨著我國經濟建設速度不斷加快,城市化進程的到來,建筑廢物的回收利用問題將日益突出,這已成為城市發展的一大障礙,因此建筑垃圾廢棄物的回收項目將受到更多的關注,建筑垃圾資源化回收利用在今后必將成為一個熱門課題,政府和科研人員應為我國建筑可持續發展行業做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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