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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氣脫硫(FGD)國內外發展情況
2022-06-14 14:55
煙氣脫硫(FGD)是目前大規模工業化應用的脫硫方法,是減少二氧化硫排放和污染的主要技術手段。國外煙氣脫硫技術研究始于19世紀50年代。20世紀60年代以來,美國、德國、日本等國開始了對煙氣脫硫技術的大規模研究開發與應用,目前己有數百種煙氣脫硫技術問世,有數千套煙氣脫硫裝置投入運行。在數百種煙氣脫硫技術中,常用的有20余種,按照脫硫副產物的狀態分為三類:濕法脫硫技術、半干法脫硫技術和干法脫硫技術。其中濕法脫硫為成熟,應用廣,但也存在較多缺陷,如腐蝕,它直接影響系統能否安全穩定地運行。干法、半干法煙氣脫硫技術具有投資省、占地少、不存在腐蝕和結垢等優點,適用于老電廠煙氣脫硫改造,并有較寬的脫硫效率范圍,具有較強的適應性,能滿足不同污染企業對煙氣脫硫的需要。
濕法脫硫在己經應用的煙氣脫硫方法中占據相當的比例,占世界煙氣脫硫機組總容量的85%左右,半干法脫硫在煙氣脫硫市場中的應用比例僅次于濕法脫硫。煙氣脫硫在我國的火電廠應用較多,其中以石灰一石膏法應用比例高,以中等脫硫效率為目標的簡易石灰一石膏法,由于設備投資較低,在其他行業應用也比較廣泛。與濕法脫硫工藝相比,干法、半干法等脫硫工藝具有系統簡單、投資和運行費用低、占地面積小等優點,具有較高的推廣及應用價值。
隨著經濟的發展,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據統計,全世界SO2的大氣排放量約為140-150 Mt/a,形成的煙霧和酸雨已造成極其嚴重的危害。因此,各國政府十分重視SO2的大氣污染問題,紛紛制訂了控制排放法規。美國于1977年修訂潔凈空氣法(CAA)和新污染源實施標準,規定73MW以上的燃煤電站必須配備煙氣脫硫裝置。1994年6月13-14日,削減S02排放的新國際協定在挪威奧斯陸簽字。各國,科技人員都在致力于煙氣脫硫(FGD)的研究工作,先后開發出了200多種工藝。目前,世界上己有煙氣脫硫裝置2500多套,總能力已達200000 MW(以電廠的發電能力計),處理煙氣量700 Mm3/h,年脫SO2近10 Mt,但是90%的裝置在美國、日本以及德國。雖然各國在FGD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脫硫費用一直居高不下。早在1982年石灰石一石膏法脫硫費用為220美元/kW,如今其脫硫費用任高達170美元/kW。為此開發一種更高效經濟的脫硫方法任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近年來,我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每年在3000萬噸左右,空氣污染對生態環境以及人體健康造成了影響。有關研究機構測算,每排放一噸二氧化硫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2萬元人民幣。我國經濟建設已進入第十二個五年計劃,根據國家“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要實現這一目標,我國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從2010年的2267.8萬噸降低到2015年的2086.4萬噸。與此同時,我國煤炭消費量預計將由2010年的30億噸增長到2015年的38億噸。因此,二氧化硫減排任務十分艱巨。我國煙氣脫硫起步較早,直到SO年代才開始研究煙氣硫回收,先后開發出了石灰石或石灰濕式洗滌法、鈉鹽循環吸收法(Wellman-Lord法)、氨吸收法、氨一硫酸法等20余種工藝。但是由于原料來源和產品銷路的限制,使一些較為成熟的技術如:堿式硫酸鋁一石膏法、石灰石一石膏法、亞硫酸鈉法等在我國難以推廣應用。另外,我國的經濟基礎較差,技術起步晚,投資較大的脫硫方法難以實施,即使某些己采用的脫硫裝置的企業,也運行困難,甚至負債運行。因此,綜合考慮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開發符合我國國情的煙氣脫硫新技術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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